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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质控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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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质控要求

一、机构按GCP要求对每个项目开展四次质控检查,时间节点为:
1. 临床试验协议签署后,首款到账后启动会前(如遇特殊情况可稍延迟)。
2.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15日内(如遇特殊情况可稍延迟)。
3. 项目进行至50%(按项目在本机构进行的时间算,特殊情况可稍延迟)。
4. 结题质控(随访全部结束可预约结题质控)。
 
二、质控内容:
1. 研究者文件夹、受试者文件夹、EDC录入系统和HIS、LIS系统等。
2. 质控报告:要求2周之内递交整改反馈报告。



第三方稽查的标准操作流程(点击下载文件)
第三方稽查的标准操作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