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沈阳市卫健委《关于公开招聘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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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室:
接到沈阳市卫健委通知,现面向全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官。此次招聘为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及主考官,现将通知内容摘要转发如下:
一、考官基本条件
(一)考官条件
1、无直系亲属和厉害关系人参加当年考试。
2、具有一年以上培训医师或指导医学专业学生实习的工作经历。
3、任临床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。
(二)主考官条件
除具备考官条件外,还应具备:
1、任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;具有五年以上临床实践及教学工作经历。
2、至少参加过一次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官执考工作。
二、招聘其他要求
1、报名人员执业范围为外科、内科、妇产科、儿科。
2、考官培训时间拟定在2019年5月中旬,期限为一周,要求脱产。
3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中旬,考试期间要求考官脱岗(每年执考天数不超过3天)。
三、录用程序
1、报名采取自愿报名,4月28日下班之前将纸版《报名表》交至医政医管处,电子版表格在网盘和本通知下方,上传到指定文件夹,由我处统一报送市卫健委进行初筛。
2、初筛合格人员将于5月中旬脱产培训,考核合格后进入专家库并颁发聘任证书,任期二年。
注:已在考官库内的医师不用报名,考试基地将直接安排执考工作。
医政医管处
2019年4月24日
2019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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